马来西亚人邓名良伙同他人使用两张伪造的国际信用卡,在短短的48小时里,先后在绍兴、杭州以及上海等地的酒店、宾馆、商场等处刷卡消费13次,诈骗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18031.3元。 经绍兴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,最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邓名良有期徒刑5年5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,并处驱逐出境。 2005年10月29日中午,一名年轻的外国男子来到上虞国际大酒店商场购物,用国际信用卡支付方式一口气购买中华牌香烟30条,合计价值人民币21000元。 随后,这名外国男子来到上虞宾馆商场,购买了10条中华牌香烟,合计价值人民币7000元,轻松地拿出一张国际信用卡刷卡后签了名。 同日中午,3名“老外”在上虞钱塘曹娥江大酒店用餐后,又要了几包中华牌香烟,共消费3103元。嗣后,其中一名年轻的外国男子用国际卡刷卡结账。随后,这名外国男子来到绍兴市区咸亨酒店的商场,同样也是购买中华牌香烟10条,合计价值人民币6350元,他当着几名营业员的面,神情自若地掏出一张国际卡刷卡结账。 这名年轻的外国男子叫邓名良,马来西亚人。这天,他持伪造的一张国际信用卡,在不少场所频频刷卡疯狂消费。 次日,狡猾的邓名良为避人耳目,换了另一张伪造的国际信用卡,在上海、杭州等地的酒店、宾馆刷卡购物、消费7次,合计价值人民币56368.3元。 上虞警方接到酒店的报案后,立即展开了侦查。 警方很快锁定了马来西亚人邓名良。经查,邓名良(TANGMENGLIANG)伪造了新加坡人沈康罗、MiSSLRBAILEY(经查证,两人均未进入中国境内)的国际卡,并持两卡在上虞、绍兴、杭州、上海等地的酒店、宾馆、商场等处购物、消费刷卡。 2005年12月10日,绍兴市公安局将邓名良抓获归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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